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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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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建设城市综合管廊是发达国家已经走过的一条成功之路,在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节省投资、改变城市面貌、保障城市安全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象征、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体现。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是我省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的顺利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对城市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指导。文件要求实行“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原则,给予优秀建筑业企业充分的发展机会。特别是其中鼓励总承包招标模式,提出建设单位可以依据初步设计,以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为标的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承担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总承包招标模式将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节约大量的招投标时间,从而节省大量的建设时间,确保我省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安全管理方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突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强化监理单位安全,明确建设单位安全,落实安全监管。重点加强综合管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委托工程监测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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