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祥鹏航空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
海航系的重组大幕,在海航系的小弟们身上,终于开始了。
2月18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发布公告,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送达的()琼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及()琼破13号《决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本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按照海南省高院作出()琼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及()琼破13号《决定书》,海南省高院认为,公司资金严重不足、财产变现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受理条件。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本公司债权人应于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年4月12日上午9:00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